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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杀人犯成为影后:《监狱来的妈妈》爆雷,真正的“叙事战争”开始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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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5-21 07:53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谁掌握了讲故事的权利,谁就能改写黑白、颠倒善恶。而这次,大众选择了拒绝被欺骗。
电影《监狱来的妈妈》原本定档5月30日,但影片尚未正式公映,就在舆论风暴中仓促撤档。一部未映先“翻车”的电影,引发如此大规模的争议,在影视行业实属罕见。
争议的焦点简单而震撼:影片女主角赵箫泓,是一名因故意伤害致死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。但在电影中,她的故事被包装成了“长期遭受家暴、反抗失手杀夫”的悲情叙事。而她凭借这个角色,在2025年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上斩获了最佳主角银贝壳奖。

一个真正的杀人犯,篡改自己的犯罪经历,演成了“反抗家暴的英雄”,还在国际上拿了影后。这不是电影剧本,这是正在发生的事实。
而事件的另一面,更加耐人寻味:当你掌握了叙事的能力,真相还是真相吗?
一、司法事实vs电影叙事:真相被改写了多少?
先说清楚,这件事到底有多离谱。
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,赵箫泓(原名赵晓红)于2009年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,持刀刺中对方主动脉致其死亡,最终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。卷宗中无任何家暴报警记录、伤情证明,亲属与室友的证词也均证实二人仅偶有口角,不存在长期家暴情形。赵晓红在庭审中提出的“遭家暴反抗”等辩解,因证据不足被依法驳回。
但电影《监狱来的妈妈》讲了什么?
影片宣称是“真实故事改编”、“原型人物真实出演”,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,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通过自我救赎与坚韧意志,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。
现实与电影的差异,简单整理如下:
案发原因:司法判决是“因琐事争吵后主动持刀”——具体来说,是因为“支床”这种家庭琐事,赵箫泓到客厅拿了把水果刀,一刀刺进丈夫胸部。电影包装成“长期家暴折磨下的绝境被动反抗”。
罪名与刑期:法院认定故意伤害罪,判15年、剥夺政治权利5年。电影改成了“反抗失手杀夫”,刑期缩水成10年。
家暴情节:判决书中根本没有!不存在长期家暴、没有报警记录、没有任何伤情证明。赵箫泓二审上诉提出的“家暴抗辩”,因证据不足被陕西省高院逐一驳回。但电影里却编造了“新婚夜因洗脚水被打、被家暴致骨折、留烟疤”等情节。
二、一部电影为什么能让全网愤怒?
看完上面的对比,你大概已经明白为什么这部片子会引起公愤了。但让事情彻底失控的,远不止“篡改事实”这一层。
1. 服刑期间当主角,从根上就违法
根据《监狱法》,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,不得用于商业盈利。而赵箫泓在2019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,担任商业电影主演并参与营利性发行,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。
更离谱的是,导演秦晓宇最初是以“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”的名义申请获批进入监狱的。他接受采访时明确承认,是从2018年6月开始筹备,为了获得进入监狱的批准做了大量申请工作,最初的想法确实是“拍摄关于监狱的纪录片”。
但最终,拍出来的是一部商业故事片——而且还卖了海外发行,拿了电影节奖项。
律师周兆成指出:假如制作方最初以“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”申请审批,实际却将素材用于商业故事片制作,这既违背了审批的公益目的,也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性规定。
不仅如此,该片2019年就开机拍摄,2021年才完成备案,属于典型的“先拍后备”,违反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的法定前置程序。
2. “洋大人”的奖,到底奖励了什么?
这部电影在海外拿了奖,获得了国际A类电影节的最佳主角表演奖。
一位真正的杀人犯,本色出演自己,把故意伤害致死包装成反抗家暴的英雄故事,这样的表演在国际电影节上拿奖。很多人忍不住想问一句:这奖究竟颁给了什么?是艺术?是演技?还是“抹黑中国的故事编得够漂亮”?
这样的逻辑并不新鲜。一些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,专门挑选中国的负面个案,经过精心改编后,到西方平台上一拿一个奖。这是因为它们自身有多优秀,还是因为它们恰好符合了某些评委对“叙事对手”的想象?答案恐怕不言自明。
三、监狱里的残酷真相:如果你不扭曲事实,就活不下去
我十几年前在监狱采访过上百位服刑人员,这些真实经历让我对《监狱来的妈妈》这类作品有着深刻的警惕。
我见过太多人一开口就说:“我没罪,我是被冤枉的。”
这不是因为他们真的清白,而是因为——有些悔恨是毁灭性的,如果不扭曲现实,他们活不下去。
我采访过一个年轻人,他是故意伤害致死罪,在打斗中失手把自己表哥捅死了。每年在他表哥忌日那天,他会点一根烟插在那里,以示悔意。
我问:你真的后悔吗?
他说:刚进来的时候确实很后悔。但这几年慢慢放下了。“我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,在监狱里待了十几年,最青春的岁月都在这了。也算是扯平了。”
一个生命失去了,他居然觉得“扯平了”。这种想法让外界的人听了浑身发冷。但如果你在监狱待久了,你就会理解:不这么想,这个人就活不到今天。
还有一个70多岁的老父亲,把自己的小儿子杀了,被判了10年。全村人给他写了联名信,说他是“为民除害”,因为他儿子是村霸,天天欺负人。
我看了案卷,听了他的讲述,一度觉得这就是一个父亲替天行道的故事。
但后来学得多了,我才慢慢清醒过来:那个小儿子为什么成了村霸?他是不是从小学到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拳头?父母的教育方式有没有责任?
这位老人如果意识到“儿子的今天是他亲手造成的,儿子的生命也是他结束的”,他是活不下去的。所以他必须相信:我儿子天生就是个坏种,我只能这么做。
这,就是认知失调——大脑为了保护你活下去,会自动把现实扭曲成你能承受的样子。
四、谎言包装的罪行,为什么绝不能让它过关?
现在你明白问题出在哪了吧?
在监狱里,服刑人员对案件事实的“扭曲”是一把双刃剑。一方面,这是他们为了活下去的心理防御机制,你无法苛责一个在牢房里挣扎求生的人。但另一方面,这种扭曲必须被严格限制在自我内心调适的范畴,绝不能变成影响公共认知的叙事武器。
《监狱来的妈妈》的危险之处就在于:它把一个犯罪者为了活下去而产生的、本应留在自己心里的叙事,拍成了面向全社会的商业电影。而这道防线一旦被打破——服刑人员不仅可以在内心美化自己的罪行,还可以把它包装成“艺术作品”拿出去感动观众、收割名利——那么,公义何在?受害者的痛楚何在?
更要命的是,这种“以纪录片之名行商业片之实”的操作,一旦得逞一次,后患无穷。今天能让正在服刑的罪犯主演商业电影,明天是不是可以让在押人员上直播带货?底线的松动,往往就从一个“破例”开始。
好在,这一次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从网友自发查证判决书,到全网抵制,再到国家电影局介入处理——这说明“叙事”这杆枪,不再能被某些人随意垄断了。
任何人想消费公众的善意,都必须问问公众答不答应。
五、“叙事战争”:谁来掌握你人生的定义权?
电影的事件看似已经收尾了——撤档,主演被封号,汪涵致歉切割,有关部门在处理。但我想说的是另一个层面的东西:这件事给我们普通人最大的警示,是关于“叙事主权”这四个字。
什么叫叙事主权?说通俗点就是:关于你的事情,到底是由谁来讲的?讲成什么样?
一个很常见的日常场景:你和某人有纠纷,对方是网红,粉丝几百万。人家录个短视频,把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讲得天花乱坠,几十万人点赞转发。他声量比你大,传播力比你强,包装能力比你高。你就算有录像是白纸黑字,也架不住他那张嘴。这就是别人占有了你人生的叙事主权。
在大学专业课上,我学了新闻学的第一原则是“真实性”。但在现实中,总有一些人不讲武德:他会夹带私货,对自己有利的拼命说,对自己不利的选择性无视。客观?不存在。真实性?能当饭吃吗?
这也是为什么我特别坚持做“写作禅”——让更多人掌握写作的能力,先学会认识自己,再学会表达自己。当你有能力把自己的故事讲清楚,就不会轻易被别人牵着鼻子走。
但是,有一根弦不能松:你的能力越大,道德就必须越强。如果你会写文章、会做视频、懂传播,却用来编造不实信息博流量,那你不是在帮助别人,你是在“放毒”。
六、警惕“叙事谎言”,守住独立思考的底线
《监狱来的妈妈》事件不仅仅是电影圈的一次“翻车事故”。
这是一次对司法事实的公然篡改,是一套精心编织的谎言包装,也是一次在“隐秘战线”上的文化战争——用抹黑中国的故事去博取西方的奖赏,再把这份“名声”带回国内收割民意。谎言编织得再精巧,终究经不起事实的检验。一旦被拆穿,就是一地鸡毛。
而对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来说,这同样是一次重要的提醒:
第一,任何时候都别忘了去查一手信息。你看了一部感人至深的电影,别急着感动,先去看看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。多问一句“有判决书吗”,世界会清醒很多。
第二,警惕那些“只会说不会做”的人。特别会表达、特别会包装、特别会煽动情绪的人,你要多留一个心眼——他的文章很动人,视频很戳心,但人品怎么样?如果他只会消费你的情感达成自己的目的,你最好离他远一点。
第三,永远不要放弃自己思考和发声的能力。当你有能力定义自己的人生,就没有人能轻易篡改你的故事。
“写作禅”一直想做的,就是这件事——帮助你成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自己。不盲从,不轻信,不人云亦云。
如果觉得今天这篇文章有启发,欢迎转发给你关心的人,留言说说你对这件事的看法。
守住独立思考的能力,就是守卫我们自己的叙事主权。
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:你怎么看《监狱来的妈妈》事件?你认为文艺创作的自由边界在哪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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