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是美国赚钱美国花,一分别想带回家了?
最近,网络上 在流传美国提议对非公民汇款征收5%税 的事情。
据报道,美国共和党人提出的一项新法案计划 , 对非公民向海外的所有汇款征收5%的税,将影响H-1B、F-1签证持有者和绿卡持有者。
一旦落实,估计受影响的人将超过4000万人。
美国联合税务委员会估计, 如果法案通过, 将在2026财年产生略高于1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,到2034年将增至约30亿美元。
美国打工,往家里寄钱的人无缘无故又多一笔支出,有点为了收钱绞尽脑汁的意思。
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,美国汇往其他各国的回款中,印度、墨西哥、中国是排名靠前的接受国。
本来到手的已经税后收入,汇往国外还得再收5%,并且没有最低征收限额,真是“雁过拔毛”。
按照法案,在美国股市取得的收入,即便是税后收入,从美国汇往海外,也要收5%。
有人就要担心了,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大吗?如果法案通过,投资美股的钱拿回来的时候,岂不是要少5%?
从报道来看,现在只是拟议法案的程度 ,墨西哥总统已经跳出来批评了,墨西哥驻美大使敦促委员会重新考虑,印度那边暂时没听到动向。
近几年,美国有18个州都曾提出过涉及对国际、国内汇款征税、降低汇款额的法案,几乎都被否决。
只有 俄克拉荷马州 通过了汇款征税法律, 但是力度远比现在提出的方案要小。
俄克拉荷马州 对所有国际电汇征收1%的税款,500美元以下的汇款统一征收5美元。
所以说,这个法案要通过,阻力还是有点大的。
而且,身处国内的我们,目前不用过于担心,即便施行,对咱们投资美股也没什么影响。
境外汇款的定义是 “在美国国内的消费者 , 通过汇款提供商向外国的个人或公司发送的超过 15 美元的电子转账”。
所以要在美国国内、非美国公民向境外电子转账,才符合征收5%税收的条件。
就算开通美股账户投资美股,咱们不在美国国内,不在收税的范围;如果是和谱蓝定投一样,通过QDII基金去投资美股,这些基金不是美国国内的自然人,也不满足收税的条件。
不过投资美股,有一个另外的中国的收税问题需要提一下。
咱们去年[color=var(--weui-LINK)]“炒美股要收税”那篇文章中,提到过如果 投资美股,由于美股没有印花税,因此美股交易环节不收税,只有在分得股息时会收取股息税。股息税方面,中国内地投资者为10%,中国香港、澳门投资者股息税率则为30%。
我们到手的股息是券商已经扣过税的,等于已经在美国缴税了。
但股息、在美股炒股赚的的钱属于境外收入,在中国这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,适用税率都是20%。
之前在这一块的口子一直很松,小巴现在看了下最近的消息,又有些相关新闻。
3月份,上海、浙江、湖北、山东四地税务机关前后发布新闻稿,对未申报境外收入的纳税人进行提醒和督促整改。
湖北税务局通告的案例,涉及的税额和滞纳金最高,达到141.3万元。
(来源:湖北省税务局)根据财新报道,香港某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表示,自己的不少客户已经收到税务部门的自查通知,要去申报从2022年到2024年境外银行和券商账户上的收入和盈利。
武汉的一位投资者收到自查2021年的个税申报记录提醒,税务部门甚至电话提醒去个人所得税办公室面谈。
不过目前看,要求自查的基本都是“大鱼”,资金量在 100万美元以上的账户 会优先查。
大家推测税务部门是基于中国已经收到的CRS账户信息。
CRS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各协议国家和地区之间 , 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本国或地区的金融账户信息 ,目的是打击逃税。
不过 美国并没有加入CRS ,而是 通过其自己的金融账户涉税 信息交换系统FATCA , 来实现类似CRS的功能 ,所以按道理税务部门是无法追查的,当然税务部门是不是还有什么其他获取信息的渠道,咱们也不方便去揣测。
而买卖股票这部分的税要怎么收,还有争议的部分。
在海外炒股,到底是按照一次的交易收税,还是按照全年的交易合并征收所得税,如果上半年行情好赚钱了,下半年把赚的钱都亏了,如果按一次交易收税,投资者岂不是真正血本无归。
有人分享说,自己重仓了大蓝筹,也收到税务部门自查的要求,但因为没在这只股票上赚钱,所以最后沟通下来也不需要补税。
看起来,这部分是可以沟通协商的,也就是说, 在实操上,目前还是会有不少空间,还没有太多具体的规则在。
目前来看,就是先拿大户练手,估计有很大一部分年薪百万企业高管,或者是美股上市公司的员工,持有的股票期权或者限制性股票到期卖出盈利的, 所以现在离大部分普通人还是比较远,咱们且行且看。
当然话又说回来,因为国内众所周知的原因,税收这块纳入更多税源,帮补财政是可以理解的。如果未来真有一天,情况紧张得就连咱们普通小账户都被“盯”上,不是反而突显了咱们做全球配置的必要性?
投资认清什么才是“主要矛盾”,还是很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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