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9月基金销售费用新规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,咱们和大家聊过,总体就是降费,要让利给基民。
新年一开年,新规正式稿就出来了,并且在今年1月1号就开始施行,以后咱们买基金会更省钱,
老产品是12个月过渡期,现在报会待审批的新产品,应该已经要按新规调整了。
对比征求意见稿,正式稿还是有一些小细节变动的,小巴把最重要的两个变动,关于申购和赎回费的调整拿出来和大家说说。
首先,申购费方面,征求意见稿分成了三档,第一档股票基金≤0.8%,第二档混合基金≤0.5%,第三档债券基金≤0.3%,正式稿更细化了,一升一降:
混合基金里的偏股基金抽出来,申购费从第二档升到第一档≤0.8%;
股票基金里的指数基金抽出来,申购费从第一档降到第三档≤0.3%。
最后出来新的三档就成了,第一档主动偏股基金≤0.8%,第二档其他混合基金≤0.5%,指数基金和债券基金≤0.3%。
所以还是上次总结的,主动权益含量越低的基金,费率下降幅度越大,而反过来,对咱们来说,虽然都降费了,但指数基金降更多,更划算,监管的有意引导在哪里,也很明显了。
赎回费方面,之前是除了货币基金、存单基金和ETF之外,其他所有基金都是,持有期少于7日≥1.5%,持有期7-30日≥1%,持有期30日-6个月0.5%,也就是至少6个月才能免赎回费。
那在正式稿里面,把债基和指数基金摘了出来,并且区分投资者结构去细化:
债券基金,个人投资者持有期≥7日,机构投资者持有期≥30日,赎回费就可以另行约定;
指数基金,个人投资者持有期≥7日,赎回费就可以另行约定。
指数基金这块还是利好就不用多说了,对个人投资者还是挺宽松的,而债券基金这块放松,是保留了债基在短期理财上的一些价值,但是对机构投资者的要求相对个人投资者高一点,毕竟这些大资金,短期追涨杀跌的话影响还是挺大,得控制一下。
而没有得到“豁免”的其他基金,新规后都要起码满半年才能免赎回费,这就挺难搞的了,尤其是对那些短线进出套利的来说。
就比如咱们上一篇文章聊的白银LOF,有人一看申购费降了,马上就说成本更低,大利好。
但显然没说全,因为考虑到赎回费这边的高门槛,起码对LOF赎回套利,也就是场内折价买入,场外卖出套利这个模式是巨大影响,容易套利不成反亏。
总的来说,这次正式稿落地施行,也意味着三个阶段的费率改革收官了,官媒的统计是,
三阶段的费改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510亿投资成本,公共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%。
而在费改文件之后,前段时间还有一个文件,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出来,小巴也顺带说两句。
还挺多重要点的:
一看下来,大家啥感觉?
里面那些“不得”不能做的行为,不就是现在很多宣传在做的,真落实了以后全部都是违规,宣传收紧很多,只能实实在在说事,很多噱头亮点都不能突出拿来讲,真的是“史上最严了”。
不过有些也难办的,比如“基金业绩任意展示期间均应当超过6个月”,但凡会看基金定期报告的就知道不太对劲,因为基金季报的净值表现部分,最开始肯定会先展示过去这个季度3个月的业绩情况。
这就违背规范了,但基金季报肯定会是要定期披露的,所以这条应该要有除外。
还有,这个基金销售行为规范,出台是为了约束基金销售行为,防止误导投资者的情况,保护投资者的。
但又只是下发给基金公司,约束基金公司,但第三方销售平台这块如果不约束的话,也一样可能造成误导,事实上更多人就是在第三方销售平台买的,而第三方的宣传一般也会更野一些,毕竟互联网路子嘛,都很会吸睛玩招。
现在只是征求意见稿,后续不知道还会不会改动,基金销售行为的管控会不会放到更大范围,但目前来看,对基金这块监管的要求,确实是越来越细,越来越严,要让投资者受益,那么原先的从业者自然就没那么轻松躺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