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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在和大家聊基金定期报告的时候,小巴提到有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指标——业绩比较基准。
虽然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真实收益,但它相当于一把“尺子”,帮助我们全方位了解基金。
通过 业绩比较基准,可以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,判断基金是否符合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。
比如,某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是“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*90%+中证800指数收益率*10%”,很明显这是一只债基,风险比较低,基金经理的目标是跑赢中债综合全价指数,只留了10%的权重,捕捉股票机会。
之前业绩比较基准没有强约束,很多基金经理也没有把业绩比较基准当作多重要的“尺子”,所以实际操作起来,基民会发现一些基金“ 挂羊头卖狗肉 ”。
比如抱团严重的那几年, 前海开源公用事业,没有传统公用事业;工银文体产业基金,没有文体产业;中邮健康文娱混合,没有任何健康文娱 ......但大家都默契地持有 宁德时代 。
对基民来说,买基金堪比抽盲盒。
还有一些管理人为了让产品业绩看起来更优秀,故意选择波动更小或者编制方法特殊的基准,导致基准失去客观衡量意义。
如果业绩比较基准只是随意设定、形同虚设,没有严格把控,也不考察和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度,基金经理就没有压力和动力去坚守既定风格。
现在实操侧面的整顿终于来了, 10月31日,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(征求意见稿)》 及其《操作细则》。
《指引》规定, 业绩比较标准 应当体现基金的主要投资目标、投资范围、投资策略、投资比例和投资风格 ,并且基金要采取措施管理实际投资和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;
基准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要清晰透明,所选指数需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 , 选取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,要求指数的质量高、可投资性强,透明度高。
业绩比较基准一经选定,不得随意变更。
业绩比较基准设立要清晰、透明,保证基民更看懂,更要保证业绩比较基准 与基金 的“ 人设”高度一致, 从根本上杜绝名不副实和风格漂移。
为了预防风格漂移的情况, 基金管理人要 在内部建立监控机制,用于衡量和管理基金的实际持仓、风格、风险等对基准的偏离程度。
事先设定检测指标,比如权益类基金会看股票配置偏离限额,看仓位、行业或者风格的偏离,债券类基金会看久期中枢,信用风险暴露集中度等指标,多角度检测,为基民监督和外部监管提供依据。
在基金发定期报告的时候,也要披露 基金和基准的资产配置比例对比 ,来看偏离情况。
如果因为客观因素,导致业绩基准不再适用基金投资目标、投资策略、投资范围或者投资风格的,基金管理人应当与托管人协商,在变更基准前30日公告并充分原因,造成差异及影响。
其他情况下,不能随意变更业绩比较基准。
绩效考核上,主动管理权益类产品业绩,加强业绩比较基准对比, 主动权益类基金长期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,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。
以前,大家下意识看绝对收益,基金今年赚了多少,现在主动权益基金业绩和比较基准挂钩,强调相对业绩比较基准跑出多少超额收益。
如果主动权益基金长时间跑输业绩比较基准,基金经理就得降薪。
以后,业绩比较基准不能乱设定,基民在选择基金的时候会更加容易,基金经理也要严格按照业绩比较基准操作,随意发挥的空间小,彻底告别拆盲盒式投资。
《指引》中还提到,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自律管理,建立并维护 基金行业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 。
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将分为一类库与二类库,基准类型分为宽基指数、行业主题类和策略指数。一类库包括69只核心指数,二类库包括72只指数, 覆盖A股和港股主流投资标的。
按季度启动基准要素的出、入库评估,每半年启动一、二类库之间的调整评估 ,不符合要求的调出。
这就是官方给出一份基准要素清单,是从源头上规范业绩基准选取。
总的来说,《指引》通过规范业绩比较基准“标尺”的使用,解决长久以来困扰基民的信息不对称还有风格漂移的两大问题,保障基民的权益。 投资者保护成为市场改革和监督的重点,在刚结束的 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 ,证监会也 推出23项 举措 , 致力于投资者保护。
成熟的投资市场,必然有一套系统性的投资者保护体系,只有保护好投资者,市场才能获得持续的“血液”供给,投资者也能取得长期回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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