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邦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29|回复: 0

个人征信可以修复,居然是真的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25-11-10 08:52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征信瑕疵可以修复,这次不是骗局。

个人征信,相当于个人的经济身份证,是征信机构依法收集、整理和保存的,记录个人过去信用信息的记录文件,在现代金融生活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
一旦逾期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后,即便还清欠款,违约信息将会保存5年,5年内的金融活动都受影响,可能会被持牌金融机构“拉黑”而陷入信用困境。

在2025年金融街论坛上,潘功胜提到,央行正在研究实施支持个人修复信用的政策措施。

央行首提“个人信用救济”政策,哪些人会受益呢?

“对疫情以来违约在一定金额以下,且已经归还贷款的个人违约信息,将在征信系统中不予展示。”

三个关键点:
疫情以来,也就是2020年以后;已经归还贷款;一定金额。

至于“一定金额”具体是多少,有专家推测,可能是在5万-10万的区间,这个范围能够覆盖大多数个人消费贷款、短期借款、信用卡透支等小额信贷领域的逾期记录。

不过,也只是专家们的预期,具体的金额还是以正式的文件为准。

央行并不是要修改违约信息5年的保存期,主要是考虑到因为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影响,有些人发生了债务逾期,虽然事后已经把钱还清了,但还是影响征信,现在给这部分人一个机会。

至于说恶意逃债的人,因为钱还没还清,不在政策范围内。

这么做,就是央行给出一个明确的信号,疫情期间被迫逾期的人,如果把欠款结清,信用就有可能恢复,提高借款人主动筹款,了结不良贷款的意愿,不至于“破罐子破摔”,同时也能帮助银行处置因疫情产生、有修复潜力的不良资产,改善银行的资产质量。

按照计划,央行和金融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准备后,计划在明年年初执行。

这个政策也不是凭空出现,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信用救济措施。

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初期,央行、财政部、银保监会、证监会、外汇局等多部门就考虑到了到相关问题,联合下发
《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》


明确圈定了三类可以申请征信调整的特殊人群:

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和隔离人员;
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;
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。



经借入机构认定,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,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。

对于受疫情影响,但不在上面三类之列的普通人或企业,如果和金融机构协商达成延期还款、展期等新的还款协议,可以按照新的协议约定来报送信用记录。

借款人可以和金融机构协商将还款日期延后,履行新协议后,就不会视为逾期,同样保护了借款人的信用记录。金融机构也会提供延期还款、罚息减免等安排,降低借款人额外经济负担,降低划款压力。

因为种种原因,这两年断供的人比较多。

房贷逾期会产生罚息、滞纳金,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
大多数银行对于逾期
有一定的
宽限期,逾期不会立即上征信,超过宽限期后,逾期记录会报送征信系统。

不过这两年,银行这边的处理也颇为宽松,小巴看网络上有人分享,以前还不上房贷,直接上门收房子,现在房贷还不上,银行工作人员会帮忙办理暂停还款。

有网友选择办理最低每月还款100元,最长停2年,2年后,每月比现在的房贷多还100元。

办理成功后,按照新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,不会因为房贷暂时还不上,就影响征信。


现在这个“个人信用救济”政策出来,就是央行官方层面直接出手,帮助修复个人资产负债表
,非恶意逃债的借款人的信用修复后,就能重新获得贷款资格,等于向市场释放了一批合格的借款人,有可能激活住房、汽车等大宗消费,提振内需。

未来我们的征信体系可能也会从刚性惩罚,逐渐精细化、人性化,区分“恶意失信”和“不可抗力失信
,给因不可抗力违约的借款人一个机会。

央行的个人信用救济政策,也是国家在消费、收入端发力,
提升居民的收入和消费能力
的一个小的层面。

在我国,
中低收入居民占人口绝大多数

4月份,
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,要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,大力发展服务消费,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。

基本收入要能够和GDP增长速度保持一致
,还要超过;
退休金要按照GDP增长速度上升

提高养老金的同时,
最低工资标准也要上涨,2025年以来,已有广东、福建、贵州、四川、重庆、新疆、山西等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。

对于困难人群强化兜底保障,构建精准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,给低收入人群民生保障网,让中低收入人群有信心消费。

只有让大家有钱消费,敢消费,才能形成收入、消费、经济增长的正循环。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微信邦网联系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鲁公网安备 37082802000167号|微信邦 ( 鲁ICP备19043418号-5 )

GMT+8, 2025-12-13 18:06 , Processed in 0.059530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3 Wxuse Inc. | Style by ytl QQ:1400069288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